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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后市场集体呼吁:对整车商反垄断立法

信息来源:qoomoo.com   时间: 2014-03-12  浏览次数:2889

    3·15前夕,汽车维修市场的乱象再次引起业内的关注,通过立法约束整车制造商垄断汽车后市场零部件价格的呼声,水涨船高。

    针对4S店修车收费过高、消费不透明、消费者被强迫消费,以及综合性修理厂配件来源没保证、企业生存艰难等问题,3月5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交通运输部等机构,在天津举行了“针对推进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媒体通气会。

    会上,包括主办方在内,来自汽配、保险等机构的各方人士纷纷为打破汽车后市场垄断摇旗呐喊并付诸行动。中驰汽配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后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整车厂为获得利润,垄断配件渠道,通过配件厂生产的原厂配件加价50%-100%、4S店再加价50%-100%进行销售。”

    在我国,汽车维修企业主要有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开展汽车销售、维修服务的4S店体系和非授权的综合类汽车维修企业两大类,其中综合类维修企业占到行业的90%。4S店总数不多但由于维修服务质量较高,承修了全行业60%左右的业务量。

    推广维修信息公开制度

    “丢什么也别丢钥匙,在汽配城可以200元配的钥匙,因为没有解码,在4S店要花2000多元。”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主任魏同伟透露,汽车4S店对维修车辆“小病大治”、“只换件不维修”的乱象不止于此。

    之前许多豪华车品牌规定只要发动机进水就要换总成,而且告知消费者没有必要检测,部分品牌的厂家要求消费者不管在哪里维修,“消码”必须在4S店进行,4S店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就可以收取2000元。

    乱象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汽车生产企业利用维修技术和原厂配件垄断,肆意抬高维修配件价格。多年从事汽车后市场研究的盖世汽车网CEO陈文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整车厂除了常规保养以外的零部件其他基本上都是垄断的。零部件公司会与整车厂签订协议,不允许把配件卖到另外的地方,只能是独家供应,就是只能先卖给整车企业,再由整车企业贴牌后高价卖给4S店,从中赚取差价。”

    技术和标准公开对于降低消费者费用非常重要。北京中保研汽车研究院总工程师曹学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维修技术信息不公开不仅导致维修价格上升,而且导致保险费上升,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信息公开包括相关配件的公开、工时标准的公开、维修技术和维修标准的公开三个方面。以欧盟为例,欧盟汽车排放法规(EC715/2007)对汽车维修保养技术信息定义为:车辆诊断、维护、定期检查、维修,再编程或重新初始化所需的、由制造商提供给其授权经销商和维修商的全部信息,包括这些信息的所有后续修订和补充,以及车辆安装配件或设备所需的全部信息。

    同时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竞争法制定实施了《汽车行业豁免法规》(EU461/2010)及实施指南,明确规定汽车制造商必须毫不延迟的公平的向授权维修商和独立经营者(包括独立维修商、维修设备制造商、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商、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保养技术信息。

    立法阻碍是《汽车品牌管理办法》

    立法要面对很多难题,首先是《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它与《反垄断法》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汽车品牌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对销售未经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第25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品牌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

    关于《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和《反垄断法》的矛盾,曹学军认为,“办法只是一个条例,而反垄断法是一个法规。两者从层次上来讲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反垄断调查就是促进修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一个更好的条件。既   然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就可以提出司法建议。”

    “《办法》如何修订是个利益之争,需要调整各方在汽车销售过程中的利益,然而即使修订《办法》也不能把所有问题都解决。”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黄永和表示。

    目前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技术信息是否需要公开的判定原则:一是该信息属于技术信息还是可以合法保留的其他类型信息,如商业信息;二是保留该技术信息是否会对独立经营者完成工作的能力造成显著影响并且对市场竞争形成限制;三是该技术信息是否被提供给授权维修网络内的成员,如果它被提供给授权网络内成员,也应该无歧视地提供给独立经营者;四是该技术信息是最终用来维修和保养汽车还是用于其他目的,如制造零配件或工具。

    美国的做法更直接,按照美国国会2003年颁布实施的《汽车可维修法案》,若汽车生产企业以保护商业秘密或以某项技术信息对汽车维修无直接影响为由拒绝公开,则必须向联邦贸易委员会举证并接受裁决。

    黄永和同时呼吁《反垄断法》应该在汽车行业制定一个反垄断相关的指南或者规则。“大家按照规则来公平竞争,因为反垄断法太大了。比如汽车销售领域主要的问题是纵向垄断,汽车纵向垄断包括什么,可以进行规定。”

    以日本为例,日本汽车公平交易协议会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赠与及表示法》为基础,制定汽车行业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包括《汽车行业公平竞争规约》及实施细则、《关于流通领域交易行为的相关反垄断法实施指南:汽车流通适用手册》。

    为了打破垄断,保险协会计划推出一个汽车价格“零整比”,就是汽车零配件的价格和整车价格的比,是用常用的主要配件的价格加在一起和整车的价格比值。曹学军参与了前期准备,发现有一些品牌明显很高,差异比较大,有的比值可能是0.5,有的比值就是1.5。

    “零整比价格高就意味着维修成本高,给客户增加保险费。在日本,汽车保险费高低之间可能差四倍。如果这款车交2000元的保险费,另一辆车交8000元保险费,那么打算买后者的消费就会好好考虑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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